各建筑業企業,有關單位:
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工程總承包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建建〔2014〕116號)、《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同意寧波市開展工程項目管理試點工作的復函》(函設字〔2014〕826號)、《寧波市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甬建發〔2015〕25號),以及我局下發的《關于要求上報鎮海區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試點企業、試點項目的通知》(鎮建交〔2015〕97號)等文件精神,經企業申報,局考核組對參評企業申報資料進行了審核,我局確定,浙江省二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為“鎮海區工程總承包試點企業(第一批)”; 寧波市鎮海永安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該家企業為“鎮海區工程項目管理試點企業(第一批)”,現予以公布。
請各試點企業按照省市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文件的要求,深化改革,積極探索,大膽嘗試,及時總結,有效推進工程總承包試點的各項工作,為切實推進我區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試點工作,充分發揮企業的示范帶動作用。其他非試點企業也要努力提升自身綜合實力,積極開展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業務,為全面推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打下堅實的基礎。
附件:鎮海區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試點企業(第一批)名單
寧波市鎮海區住房和建設交通局
2015年10月20日